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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指挥部防护被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1-1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 

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指挥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指挥部防护被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指挥部防护被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H2016-WJSL-GW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洪彦
项目联系电话:010-570240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指挥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8号
联系方式:王旭召,010-589723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洪彦,010-5702401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B段3层32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一般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特殊资格要求:包1、防护作训帽: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包含本标包招标内容;2、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三项(含三项);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包2、防护内胆: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及销售阻燃产品;2、投标人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工业生产产品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3、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三项(含三项);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包3、防护外衣: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及销售阻燃产品;2、投标人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工业生产产品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3、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三项(含三项);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包4、防护头套: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及销售阻燃产品;2、投标人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工业生产产品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3、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三项(含三项);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包5、防护手套: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特种防护手套或其他类似产品;2、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三项(含三项);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包6、防烟面罩: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包含本标包招标内容;2、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三项(含三项);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包7、睡袋: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含生产及销售睡袋;2、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三项(含三项);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包8、充气睡垫: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含生产及销售充气垫;2、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三项(含三项);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包9、防护靴:1、投标人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工业生产产品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2、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三项(含三项);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包10、防护头盔: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头盔研发、生产销售;2、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含一项);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包11、防护眼镜: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三项(含三项);2、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包12、橘红芳纶布: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含生产特种防火纺织品;2、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含一项);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包13、聚酰亚胺抓绒布: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81.9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业务部 (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B段3层355室)
招标文件售价:¥6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持下列有效证件到天恒招标有限公司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或进一步索取详细信息。购买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三年度审计报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除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外其它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注意:以上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的授权代表和本项目被授权人应为同一人。 报名合格后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开标大厅(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B段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告期限:招标公告期限等同于报名时间。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招标文件售价说明: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及样品递交时间:2016年12月6日8:00至9:00
投标文件及样品递交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前厅(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B段3层)
采购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执行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采购代理执行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B段3层320室
联系人:王洪彦
联系电话:010-57024010
传真:010-67027991
邮箱:th59362371@163.com
户名: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富力城支行
行号:308100005512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账号:11090979151030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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