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15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就车内视频监控设备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联系人: 付处长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志凯、蒙沫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话: 010-67117194
传真:010-67173666
三、项目名称:车内视频监控设备
项目编号: BJJF-2016-1791
资金情况:财政资金,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整(RMB2700000.00),超出财政预算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用途:执法用
采购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本项目采购车内视频监控设备180套,包括摄像头共3个(其中车前摄像机1个(变焦高清),车内、车后摄像机2个(防爆型)),数据存储交互主机1台,组成前端信息采集系统,车载主机等。
四、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
招标文件售价:RMB2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大康大厦5层503A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4号)
七、项目联系人:成志凯、蒙沫
联系电话:010-67117194
八、公告期限: 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
九、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