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公安厅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看守所AB门改造和人脸识别系统工程建设及监控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看守所AB门改造和人脸识别系统工程建设及监控升级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6-ZB-1908/1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公安厅
地址:西安市凤城二路19号
联系方式:029-8616518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标段:陕西省看守所AB门改造、人脸识别系统工程建设,包含A/B门控制器1台、控制器电源1块、密码读卡器 2台、码转换器(458转323)1块、摄像机电源(监控专用12V/2A防水电源)2块等其它设备;
第二标段:监控升级改造,数字高清球机,20倍光学变焦,16倍数字变倍 9台、数字高清红外半球1/2.8英寸200万像素CMOS传感器;4mm高清定焦镜头,ICR双滤切换;20m~30m有效红外距离支持三码流同时输出,主码流最高分辨 31台等其他设备;
项目用途:看守所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第一标段 52万元、第二标段70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主要产品厂家授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第二标段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3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财务部
3、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7日下午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第二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白国锋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575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461182946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