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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行政大楼B座高清视屏监控系统采购公告(重发)

2016-11-17 来源:浙江北仑招投标

北仑行政大楼B座高清视屏监控系统采购公告(重发)

 

来源:北仑招投标中心 时间:2016/11/16 15:00:57 作者: 阅读 121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受宁波市北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北仑行政大楼B座高清视屏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北仑区招投标中心网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并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或直辖市)管理部门颁发的安防二级及以上资质;
  (4)在宁波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仑行政大楼B座高清视屏监控系统
  (2)项目编号:BLZFCG2016064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高清视屏监控系统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0万元。
  4、采购文件售价:免费下载。
  5、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5日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ztb.bl.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6、其它说明: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请自行踏堪现场(如有需要),如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的,请于2016年11月28日9:00前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供需答疑的材料,如有必要,采购人(采购机构)于当日下午4:00前以补充公告的方式给予答复。传真:0574-86781480。 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可以提出获取采购文件要求,但应按本公告要求进行统一答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7、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9:30
  8、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9:30
  9、投标、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收入该专户。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政府采购”,未注明“政府采购”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1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将失去中标资格。
  关于等标期的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2010]52号文件第9条规定,本项目已按规定于2016年11月16日经公开招标,因招标失败而致项目时间较紧,采购人要求本次招标的等标时间缩短到15日(法定为20日),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向采购机构提出,可以依法延长到规定时间,否则采购机构将按规定开标,之后供应商对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北仑区招投标中心网(ztb.bl.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采购人(采购机构)在以上两个网站发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季宁军      电话:0574-86781715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A座
  采购机构: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赵雨寅      电话:0574-86781479      传真:0574-86781480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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