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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拘留所监控系统改造及楼顶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16-11-17 来源:山西省政府采购

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丘县拘留所委托,对该单位监控系统改造及楼顶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灵丘县拘留所监控系统改造及楼顶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LQZC2016039

    三、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两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监控系统改造预算:41.64万元。

    第二包:楼顶维修预算:3万元。

    2、范围包括:货物的制造、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有关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安防资质证书;(一包)

    (6)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二包)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报名供应商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原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六、日除外)

    2、发售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灵丘县财政局四层东侧)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并不能转让)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上午9时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八、本项目招标事项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丘县拘留所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13033492408

    集中采购机构: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52-853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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