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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法庭精装修)

2016-11-18 来源: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法庭精装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法庭精装修) 已由贵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1034号、黔发改投资【2013】1530号、黔发改建设【2013】328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 中央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东环线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7963.29平方米。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项目总投资:约7735万元,本次(法庭精装修)招标约65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法庭精装修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4.申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11 19 日至 2016 12 12 日 11:00 时(不少于5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技术支持QQ:2442237329,技术支持电话:0859-3120751,报名地址http://ztb.qxn.gov.cn/qxnhy/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11 19 日至 2016 12 12 日 11:00 时(不少于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12 13 09 10 分,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厅四)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兴义市延安路57号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延安2号

  联系人:梁俊波 联 系 人:郭槐洋、熊虹

  电 话:0859-3660082 电 话:1828590878

  0859-3118198

  2016 年 11 月18日

  项目编号:州公易建〔201611〕04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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