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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核心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6-11-21 来源:青海经济信息网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海东市核心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的招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上述项目进行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海东市核心区,建设内容为在海东市平安新城区和乐都新城区范围内建设智能交通系统,主要包括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治安\监控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交通诱导系统、通信网络等。

2.2资金来源:多渠道筹资。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EPC总承包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EPC总承包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设计负责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

3.2参加监理投标的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拟派总监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4.1有意向参加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请于20161121日至20161125 1800之前,持以下文件到至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西川南路468号楼46-12号华博招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1有意向参加EPC总承包的投标人需提供该项目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

4.1.2企业资质证书、企业2013-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5EPC总承包工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1.3提供企业拟派该项目经理相关执业证书及相关业绩。

4.1.4以上文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清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4.2有意向的监理投标人请于20161121日至20161125 1800之前,持以下文件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西川南路468号楼46-12号华博招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1有意向的监理投标人需提供该项目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派总监注册资格证书,以上文件随报名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清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女士

    话:0972-8616754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喇斌

报名联系人:张欣

联系电话:0971-8866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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