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东省信宜732台
二、采购项目编号:ZZ71611116
三、采购项目名称:购买10KW调频发射机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0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理由:根据广东省信宜732台采购的实际需求,为进一步确保中央电台中国之声广播节目的播出安全及其覆盖效果和播出质量,经过考证及市场调研,同方吉兆10KW调频发射机(型号GMEIF14B)与省技术中心配套使用,更适合今后使用和维护。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北京同方吉兆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6层 。
八、论证专家名单及论证意见
(一)论证专家名单:罗学锋、龙 皓、吴杰昌
(二)论证意见:无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止。
十、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产品生产或经营范围能力;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请提交以下资料(请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十二、请愿意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16年11月23日起至2016年11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详细地址: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1日09:30分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十五、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月01日09:30分
十六、开标评标地点: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十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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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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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668-890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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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668-89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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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668-8909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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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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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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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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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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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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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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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信宜中兴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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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4405-0169-1141-0000-0043(购买招标文件账号,非保证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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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采用二十四小时制。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