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的委托,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元江县分公司烟站火灾报警系统新建项目(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6-2-095)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拟建地点:玉溪市元江县因远烟叶工作站、青龙烟叶工作站、龙潭烟叶工作站、那诺烟叶工作站、咪哩烟叶工作站。
元江县分公司烟站火灾报警系统新建项目包括因远烟叶工作站、青龙烟叶工作站、龙潭烟叶工作站、那诺烟叶工作站、咪哩烟叶工作站。
2.3 招标范围:元江县分公司烟站火灾报警系统新建项目的方案设计及相应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另文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等。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专业,并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至今)应具有3个类似工程经验(类似工程经验指合同价款在1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火灾报警系统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产品原厂技术支持,工程结束后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
3.7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3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当前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中标后至项目验收不允许变更,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如配备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员具有相应有效证书。
1)具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等主要设备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云南消防网入网的备案资料(提供有效期限截图证明或备案协议书复印件);
2)具有火灾探测器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国际认证机构(FM, LPCB, VdS等)认证证书及云南消防网入网的备案资料(提供有效期限截图证明或备案协议书复印件)。
1)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等主要设备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云南消防网入网的备案资料(提供有效期限截图证明或备案协议书复印件);
2)火灾探测器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国际认证机构(FM, LPCB, VdS等)认证证书及云南消防网入网的备案资料(提供有效期限截图证明或备案协议书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报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