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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中心医院医技综合大楼弱电系统安装及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2016-11-28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益阳市中心医院医技综合大楼弱电系统安装及施工工程,已由益发改招核[2015]A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益阳市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弱电系统安装及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市中心医院医技综合大楼弱电系统安装及施工工程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中心医院 2.3 规 模:益阳市中心医院医技综合大楼总高度约为76.3米,总层数为20层,其中地上部分17层,地下部分3层;总建筑面积约43502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约32847平方米,地下约10655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包括综合布线、有线电视系统、广播系统(包括背景音乐和应急广播)、信息发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排队叫号系统、ICU探视系统、会议室音频系统。具体详见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工期要求:与主体工程施工同步。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其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拾肆万元整(小写:人民币140000.00),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且确认到账(银行转账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名称的简称:益阳市中心医院医技综合大楼弱电系统安装及施工工程),否则,由此导致查询不到的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开户名称:益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理处银行账号:8703 1230 0095 7687 1012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需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保证金缴纳通知单并换取收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投标人于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或传送,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其他资料收取成本费,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投标人须书面确认。 6.4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介绍人(授权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个人有效证件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两套。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 10.4本(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招标人依法答复,异议消除后开标、评标、定标,否则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10.5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益阳市中心医院联 系 人:曹先生电 话:1380737244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268号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188741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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