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实训基地信息化设备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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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山西省晋中市卫生学校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28日 09:4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年11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16年11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4-3038399 | ||
采购单位 | 山西省晋中市卫生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3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老师0354-27830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西省晋中市锦纶北路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申女士 |
3.1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第一章/7.供应商资格条件:/7.6 第1包硬盘录像机、液晶监视器,第2包台式计算机、∮3.75单色室内显示屏、空调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目录页的复印件;
更正为:7.6 第1包硬盘录像机、液晶监视器,第2包台式计算机、空调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目录页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第一章/7.供应商资格条件:/7.12 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需提供原生产厂家(开发商)出具的经销授权书;
更正为:7.12 主要设备(第1包高清网络枪机、硬盘录像机,第2包云终端、桌面云接入软件、服务器虚拟化软件、虚拟化一体机、存储虚拟化)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需提供原生产厂家(开发商)出具的经销授权书;
(3)投标文件中与上述条款对应的内容亦作相应澄清和更正。
3.2技术参数
招标文件第三章/10. 货物清单(表格)中去掉“提供产品界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家公章”、“要求提供产品界面截图”等强制性要求,但供应商可以提供,由评标委员会在技术部分予以评审。
3.3除投、开标时间外,原招标更正公告(市采中信字[2016]413号)内容继续有效,新的投、开标时间确认为:
投标时间:2016年12月16日 上午8:00-9:00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