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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局长江干线视频监控系统改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6-11-29 来源: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1. 招标条件

  江苏海事局长江干线视频监控系统改扩建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国内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 项目编号: 0703-1640CIC4H018

  3.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3.1.1 工程地点:江苏海事局辖区

  3.1.2 工程概况:本工程重点加强重要航道、重要河口、锚地、重要港口、过江桥梁(桥区)、汽渡客渡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结合江苏海事局及各分支海事局海事管理的具体需求,共计“新建138个视频监控点,5个监控终端,12个监控分中心, 2个监控中心,更新41个监控点视频采集设备,接入长江航运公安局50个监控点视频信号”, 实现与VTS系统、现有视频监控系统、拟接入的视频监控系统、海事数据中心等相关系统和信息整合,同时结合海事业务的实际需求,依托海事船舶数据库、AIS信息、VTS系统、数据中心等开展基于视频监控的智能化应用,进一步提升江苏海事局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动态监管水平。在管理模式上仍沿用目前监管系统的管理模式,即“前端监控站点—基层海事处—分支海事局(直属海事处)—江苏海事局”(三级架构管理模式)和“前端监控点-分支局-江苏海事局”(二级构架管理模式)共存的混合式管理模式。

  3.1.3 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

  3.2 招标内容:

  3.2.1 编制江苏海事局长江干线视频监控系统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规格书及施工图设计,提交给招标人报批、审核;

  3.2.2 编制本系统工程招标所需的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要求等;

  3.2.3 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报批审查,以及项目实施期间的配合设计和配合服务(含施工现场)等,后续服务时间至本项目建设完成竣工验收止。

  3.2.4设计周期:

  收到招标人通知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30天内完技术规格书编制,国内设备招标完成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年检合格);

  4.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4.3 投标人拟派的总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类似的设计经验和实际业绩;

  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5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6 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电子文件已经加盖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印鉴,具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到2016年12月6日下午16:00时。

  5.3 供应商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应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在线购买。标书款可采用网银在线支付,也可到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采用网银支付的,可即时下载招标文件;采用其他方式支付的,需要由项目负责人确认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在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领取。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100元快递费。

  5.5 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

  5.6 联系电话:

  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8303/8359,联系人:李国梁

  标书室:010-63348281,联系人:杜庆,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 时。

  5.7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10:40,开标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45室(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http://www.cjhy.gov.cn)、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cniitc.com.cn)上发布。

  9.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38号

  邮 编:210009

  联 系 人: 梁中宜、夏军

  电 话:025-83520129、83520131

  传 真:025-83520131

  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04室

  电 话:010-63348912/63348984

  传 真:010-63373645

  联 系 人:孙斌、祁映雪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江苏海事局纪检监察处:025-835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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