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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一河两岸楼体亮化工程-补充亮化工程设计、施工

2016-11-30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锦州市一河两岸楼体亮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锦州市道桥建设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市一河两岸楼体亮化工程-补充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2.3工期:2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维修维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中或高级工程师、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施工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壹级,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锚点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5日(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证明、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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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锚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2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6 年12月2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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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道桥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王达

  联系电话:0416-388230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系人:佟爽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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