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1574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文化馆的委托,就河南省群众艺术馆数字化文化馆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6年11月16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澄清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群众艺术馆数字化文化馆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1574号
二、澄清信息:
1、删除招标文件包1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综合实力中以下信息:
评分内容 | 评标标准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1分);3、投标人具有OHSAS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分);4、投标人具有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1分);5、投标人具有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在本企业的最新社保证明。(1分); 6、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1分);7、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1分); |
投标人综合实力中新增以下信息:
评分内容 | 评标标准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3、交货完工期:投标人填报的交货完工期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详细的交货计划及保障措施。由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所填报的交货期、交货计划、保障措施是否切实可行进行论证(0-3)。4、系统集成方案:投标人提供切实可行的系统集成方案,方案条理清晰、论述明确、各项技术应用合理且有行业先进性(3-5分);方案论述一般、未能体现整体应用特点(0-2分)。 |
包2评分标准:
1、删除招标文件包2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综合实力中以下信息:
评分内容 | 评标标准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4)投标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的得1分,否则得0分;(5)投标人具有ISO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得0分;(6)投标企业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综合实力(10分)”,现变更为“投标人综合实力(8分)”
2、包2评分标准中:本地化服务、人员培训、服务承诺及其它中变更以下信息:
评分内容 | 评标标准 |
本地化服务、人员培训、服务承诺及其它 |
1.公司总部在郑州或在郑州本地工商部门注册有分支机构。(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评标时审验),得 3分
。2.人员培训计划及质保服务承诺0~4分。 |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本地化服务、人员培训、服务承诺及其它(5分)”,现变更为“本地化服务、人员培训、服务承诺及其它(7分)”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延期到“2016年12月15日上午9:00时整”。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5022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邮政编码:450003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