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特别提醒: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货物清单中主要设备(PDT基站(2载频)、经典型数字对讲机和超薄型数字对讲机)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投标人与制造商的有效的经销(代理)协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
以上资料(含资审材料原件与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密封好一起递交)请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市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16:30,拟投标人可在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2016年12月15日16:30(北京时间)前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否则,采购代理方有权拒绝其投标。
13、同一品牌可以授权给多家供应商,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均视为一家供应商。出现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分值最高者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其他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17、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在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授权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将质疑函原件送至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