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监狱监舍楼及附属设施智能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市监狱监舍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16】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监狱,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建设地点: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路102号
2.2工程规模:
工程项目概述:本工程包含主动红外线探测、监控、安防对讲、门禁、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广播、外网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3合同估算价为4890658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5工期要求:2016年12月30日至2018年10月31日,总工期为67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一级资质;投标人持本企业CA锁及项目经理IC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至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的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6日,(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接受。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5.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6日,(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224房间,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监狱
地 址: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路102号
联 系 人:吕宁
联系电话:0412-7225135 722501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周东升 海晓涛
电 话:024-23399018
传 真:024-23399018
电子邮件:cehua222@sina.com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