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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P4室内LED全彩显示屏询价采购公告

2016-12-07 来源:江西萍乡市政府采购网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萍乡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就P4室内LED全彩显示屏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说明
数 量
采购预算金额
XPX2016-261
P4室内LED全彩显示屏
详见附件三
1批
29800元
(一)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款。
(三)售后服务要求:产品质保期为一年。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供应商只允许报出唯一不得更改的报价、品牌、型号分项明细表、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LED全彩显示屏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LED全彩显示屏设备制造商一年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七)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八)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十)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16年12月13日 11:00点钟之前密封至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玉湖东路市民中心二楼)。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肖育华 电话:1390799527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玲 联系电话:0799-6882187 传真:688193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萍乡市玉湖东路市民中心二楼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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