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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路街道社区文化中心“智慧文化”信息系统中央平台(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2016-12-0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12-07

  项目名称:永定路街道社区文化中心“智慧文化”信息系统中央平台(二期)项目

  招标编号:HCZB-2016-ZB482-6

  采购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永定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5号

  招标人联系人:徐建军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822396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博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86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10-63509799-860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hczb05@163.com

  本工程项目概算:50.164万元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在一期已搭建起的社区文化数据中心及应用支撑平台的基础上,对系统平台进行完善,其建设内容包括:(1)对社区文化数据中心已有的信息库进行完善;(2)对“智慧文化”信息中央平台综合应用系统进行升级。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4)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任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经理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本人携带: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经理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项目经理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清晰完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6年12月7日起至2016年12月14日止,每天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下午01: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下午0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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