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07
日 期:2016年12月7日
招标编号: GXTC-1663233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016年智慧卢沟一期项目音视频及控制系统配套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GXTC-1663233
2. 招标项目名称:2016年智慧卢沟一期项目音视频及控制系统配套项目
3.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包。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近三年参加的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从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服务名称、数量、预算控制金额及建设期
序号 | 名称 | 数量(套) | 预算控制金额 | 项目周期 | 服务地点 |
1 | 2016年智慧卢沟一期项目音视频及控制系统配套项目 | 1 | 236.1165 万元人民币 | 2个月 | 委托方指定地点 |
本次招标只一个包,投标人须按包进行投标,对招标内容必须全部投标,不能将包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内容及规格参数:
为卢沟桥乡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建设提供音视频显示及控制系统配套,即提供卢沟桥乡指挥中心运行监控显示系统及指挥中心圆厅音频控制系统的配套建设,并与现有的卢沟桥乡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互联互通。(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注:本项目丰台区财政批复预算为人民币¥236.116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财政批复预算为无效投标。
6.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8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
联系人:许大龙 张雪莲
联系电话:010-87235189、5186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上午9时15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会议室。
10.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雪莲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1.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丰台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77号
联 系 人: 常 轶
电 话:010-68312810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
邮 编:100086
联 系 人:许大龙 张雪莲
电 话:010-87235189、5186、18610905266
传 真:010-88356025
电子信箱:gxzbbjf@163.com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1100 6066 8018 8000 0517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