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核心机房迁建项目(网络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6-12-0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当前位置: 首页>采购信息>地方标讯>招标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核心机房迁建项目(网络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核心机房迁建项目(网络系统)
品目

 

采购单位 静安区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 静安区 公告时间 2016年12月07日 12: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2月07日 16:49  至  2016年12月14日 23:59
招标文件售价 ¥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详见原公告: 公告链接地址 "
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 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1号会议室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晟
项目联系电话 021-63230480-8609
采购单位 静安区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西康路2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01619280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1-63234157、63230480转8602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核心机房迁建项目(网络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 投标人须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投标人。 3) 投标人需具有计算机集成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类似项目使用单位的用户名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 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企业要求投标人就“有无行贿犯罪情况”自行提交声明函。 8) 投标人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核心机房迁建项目(网络系统)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206-208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0811-DSITC161757)
3、预算编号:05-16-61289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核心机房迁建项目(网络系统) (项目预算为人民币35万元)
5、交付地址:买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350000(国库资金:35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2-0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2-14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2-28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2-28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1号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1号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版响应文件1正4副、能够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 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请于2016年12月7日起至2016年12月14日止(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30~4:30(北京时间)到下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4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国内邮费每套另加50元人民币。本项目为“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采购项目,所有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相关CA证书,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注册,相关投标活动及评审结果均在该网站公布。本项目需前往以下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现场和电子平台均需进行报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需于2016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9:00之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录入投标保证金信息(保证金金额为项目预算的2%)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代理机构最终确认该投标保证金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静安区中心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西康路259号 地址: 上海市宁波路1号11楼
邮编: 200040 邮编: 200002
联系人: 唐云 联系人: 周晟、罗安奇
电话: 021-61578317 电话: 021-63230480转8609、8604
传真: 021-61578317 传真: 021-63299235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