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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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12月08日 16: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2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的委托,对 广东省质量监督液晶显示产品检验站(汕尾)检验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7-118027001-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质量监督液晶显示产品检验站(汕尾)检验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810,000
四、采购数量:2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广东省质量监督液晶显示产品检验站(汕尾)检验设备采购。
2.本项目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应对项目包组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次采购的为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及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提供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对网页查询结果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2月9日 至 2016年12月2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2 月 9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质监大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联系电话:020-87554018 87554618
联系电话:020-87554018 8755461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