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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口街道关于为头至八条购置监控附属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12-13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新街口街道关于为头至八条购置监控附属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6-ZB614

  采购人全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新街口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2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600285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采购内容):安防监控设备安装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980091.9元。

  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高新企业资质、具备IOS9001资质认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领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报价人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报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如报价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连续三个月内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报价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报价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依法缴纳税收近连续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需提供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贰级或以上资质)、高新企业资质、IOS9001资质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 2016年12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6:00时(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谈判文件售价:每本3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16年12月2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室)

  评审方法和标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10-63509799-840

  传真:010-63509799-808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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