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人民医院北区医院安防集成平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申请编号:珠财采计X【20161129】-6639号)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JD2016-025HG。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北区医院安防集成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珠海市人民医院北区医院安防集成平台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34752.37元,超过报价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2. 数量:一批;
3. 开发期限:详见用户需求;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 月27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国内产品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如供应商为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方案;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 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支付,不收取现金,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 月12 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递交时间:2017年1月12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
九、开标时间:2017年1 月12 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30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珠海市人民医院北区医院安防集成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人(珠海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晓明
电话:0756-627395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梁博华、李亿敏
传真:0756-2318300
电话:0756-2318311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 邮编:519000
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督管理机构)
联系人:余小姐、何先生
传真:0756-2602075
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
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9576027000000552
备注:此账户为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入其它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受理
其他费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柠溪支行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号:4400164223505300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