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蓉园小区G3-G6栋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 [2014]76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街道石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金石*蓉园小区G3-G6栋安置房建设项目电力工程施工
1.2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
1.3建设规模:10KV专变高压双电源进线:主供线路10KV圣瑞Ⅱ回,新上智能环网柜1台,从3#开关站敷设YJV22-3*300电缆2360米至新上开关站;再从新上开关站敷设YJV22-3*240电缆144米至地下室专变配电间;备供线路10KV兴农线,从6#开关站敷设YJV22-3*240电缆563米至二期地下室专变配电间。工程含1250KVA干式变压器2台,KYN28-12中置柜7台,直流屏1台,GCK低压柜15台。
1.4工程总造价:约780万元。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
1.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金石*蓉园小区G3-G6栋安置房建设项目电力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工程、土建工程、运行调试以及办理与电力部门相关手续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4.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户 名: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账 号:36815 01001 00135 24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3.3 2016年 12 月 28 日 16 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3.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金石蓉园小区电力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保证金账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金石蓉园小区电力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3.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四、资格审查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制”,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
本项目要求编制技术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6.1报名时间:2016年 12 月 23 日~2016年 12 月 27 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2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联系人:袁先生,联系方式:13574138701、0731-84159716。
6.3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2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拟任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的社保证明;
(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投标报名提交的资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内容必须和集中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内容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基本资格审查要求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递交基本资格审查原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14:30时整,过期不予受理;
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3.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与投标报名资料(详见本招标公告第6.3条)内容一致的原件。
注:A、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及报名资料复印件。如发现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B、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3)未按上述要求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 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5. 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街道石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731-84159716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富湾国际5栋19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