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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采购警视栏目演播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12-29 来源:志正招标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惠州市公安局采购警视栏目演播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Z51603618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采购警视栏目演播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33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高标清非线性编辑系统
1
 
2
1
 
3
显示器
1
 
4
便携摄像机
2
 
5
便携摄像机
2
 
6
摄像机脚架
2
 
7
存储
1
 
8
1
 
9
数码相机
1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6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上午09时30分(注:09:00至09: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九、提交谈判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谈判时间:2017年1月12日上午09时30分。
十一、谈判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6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
地址:惠州市江北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68384
传真:/
邮编:51600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联系人:陶小姐
联系电话:0752-5758338
传真:0752-7778338
邮编:516001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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