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宁市西乡塘区国家档案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国家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
二、 采购项目编号: HCA(4)2016044GNN(重)
三、 采购内容及数量:西乡塘区国家档案馆智能化,详见招标文件
四、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0万元
五、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规定。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满足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月4日9时至2017年1月10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2、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投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3、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
4、售价:贰佰伍拾元(¥250元),售后不退。
八、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1月24日9时30分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递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2336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上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分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分标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分标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71-2856770
九、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24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场地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月24日9时30分, 在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 网上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西乡塘区政务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招标网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
十二、 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国家档案馆: 联系人:莫女士;地址:衡阳西路11号;
电话: 0771-3110062。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联系人:冼凌晨;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电话:0771-2851243。
3、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771-3130365。
采购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国家档案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