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就奉化东外环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ZJ-NB17017、档案编号:FHZFCG(2016)160D
二、采购单位:奉化市交通投资公司
三、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
1、采购内容、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2、投标报价:交钥匙工程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质保期:36个月;
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供货;
5、送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6、采购预算价:130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3.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安防资信等级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网上直接下载(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RMB30000.00)。2017年1月20日16时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汇兑,账号:64010122000743127,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注:▲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账,视作报名成功;超时报名无效。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书递交至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一),截止时间2017年1月23日09:00时(北京时间)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1月23日0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一)。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工作。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zcfg.aspx
九、业务咨询与联络:
招标人:奉化市交通投资公司 联系人:应先生13805834736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南山路175号
代理单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联系人:卓益浩 0574-87179081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
交易场所 联系人:杨女士 0574-88589815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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