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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农林水局卫星电话及卫星通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1-06 来源:福建福州政府采购市级县级招标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农林水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HR2016201(2016晋安财购计[78]号)
2、招标项目内容:卫星电话及卫星通讯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卫星电话及卫星通讯服务项目 其他网络设备 通讯 1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福州市晋安区农林水局 13799966569 福州市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01-05至2017-01-11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
5、联系人: 黄丽英
6、联系电话: 17750207868 传真: 0591-88028777
   公司网址: www.fjhongrui.com E-mail: fjhongrui@sina.com
7、投标人资格: 资格标准: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无异议后的拟定的唯一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且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3)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4)报价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5)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7) 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报价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9)报价人所投产品若涉及到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2)以上条款格式及释义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人的资格标准释义及证明材料”。
8、投标截标时间: 2017-01-13 0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7-01-13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35001877607052505105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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