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消防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消防工程
2.2建设地点:锦州市供暖管理处工业园锅炉房。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3479.45�O。其中土建面积18054.38�O,泵房建筑面积272.93�O,蓄水池1000m³,煤库建筑面积5152.14�O。
2.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涵盖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或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具备1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A以上(含A)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4.3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关先生
电 话: 0416-2387019 0416―2387017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 系 人: 杨阳
电 话: 0416-3585381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