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对舞台地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计划编号:[2016]NCCW579
三、项目编号:HCA(6)2016194JNN
四、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
项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1 |
安检门 |
2扇 |
2 |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
2台 |
3 |
硬盘录像机 |
1台 |
4 |
硬盘录像机 |
3台 |
5 |
红外摄像机 |
5台 |
6 |
监控硬盘 |
16块 |
7 |
光缆 |
200米 |
8 |
尾纤 |
12条 |
9 |
光纤盒 |
2台 |
10 |
光纤跳线 |
2条 |
11 |
六类非屏蔽网线 |
150米 |
12 |
管理电脑 |
1套 |
13 |
2对 |
|
14 |
辅助材料 |
1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12.88万元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釆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竞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八、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自2017年 1 月 6 日起至2017年 1 月 10 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4.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竞标单位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打印“竞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有效的竞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报名现场核查)及竞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至发售地点递交后办理报名及文件购买手续,上述资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九、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
竞标单位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从竞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将竞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8396)。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竞标保证金。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竞标供应商应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 13时00分 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五楼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竞标文件处理)。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本次竞争性谈判定于2017年 1月 12 日13时00分在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五楼电子显示屏)进行,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二、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
联系人:张主席 联系电话:18077798168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东段75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方工、陆工 联系电话:0771-2808057、2848933(传真)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18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