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德市经山水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常德市穿紫河特色商业街弱电系统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66页第六部分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满分100分。”现修改为“投标人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预算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满分100分”。
2、招标文件相关部分做相应修改,以上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它事项不变。
常德市经山水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01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