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信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拟对信宜市绍秀体育馆室内屏幕安装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已经相关专家论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71613719。
二、 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绍秀体育馆室内屏幕安装工程项目。
三、 采购预算:详见招标需求。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
备注:
1.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项目的经营范围;
3.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显示屏)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1月13日起至2017年01月23日 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详细地址: 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最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备原件核查)
注: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接收投标申请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均不意味着其资格满足合格人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合格人条件由评委会决定。
七、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4日9:30分。
八、 磋商时间:2017年01月24日9:30分。
九、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十、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年01月13日 至 2017年01月17日 止。
十一、 联系事项
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丘小姐、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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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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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668-890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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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82862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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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668-8909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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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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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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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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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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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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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信宜中兴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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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4405-0169-1141-0000-0043(购买招标文件账号,非保证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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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