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6线金口河大渡河大桥大修工程项目施工监控及运营安全监测系统(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S306线金口河大渡河大桥大修工程项目施工监控及运营安全监测系统(第二次)己由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乐交函[2015]5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金口河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乐山市金口河区公路管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为乐交函[2015]58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5122501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
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中承式钢管混凝土拱桥,跨径175米。对钢管拱、吊杆锈蚀、混凝土构件裂缝、支座脱空、梁板更换等病害进行处置。
2.3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监控及运营安全监测系统。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监控及运营安全监测系统一个标段。
3.1本次施工监控及运营安全监测系统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项目;省外企业需在省交通运输厅或厅质监局办理了入川备案或登记;近5年(2011年至今)以来至少具有1个大桥监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施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月22日00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1月26日 23 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市金口河区公路管理局
地 址:乐山市金口河区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0833-2708426
传 真:0833-27084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丛台路中道大厦B座26层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28-87589219
传 真: 028-87589215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