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65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委托,就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指挥中心集中采购大屏及其附属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指挥中心集中采购大屏及其附属设施项目
二、招标编号
豫财招标采购-2017-65
三、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为29家单位集中采购大屏及其附属设施,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支付,其中为20家单位采购LED小间距全彩屏及其附属设施和P4LED全彩屏电子条幅;为9家单位采购55英寸0㎜无缝LCD液晶拼接屏(非光学处理)和P4LED全彩屏电子条幅。大屏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网络及计算机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集中控制系统、视频切换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扩声系统、音频处理系统、会议系统、无线视频分享系统、综合布线、UPS电源等。
四、标包划分
各包具体情况为:
A包: 集中为10家单位采购LED小间距全彩屏及其附属设施和P4LED全彩屏电子条幅。
B包:集中为10家单位采购LED小间距全彩屏及其附属设施和P4LED全彩屏电子条幅。
C包:集中为9家单位采购55英寸0㎜无缝LCD液晶拼接屏(非光学处理)及其附属设施和P4LED全彩屏电子条幅。
五、项目预算价:
A包:人民币1734.18万元
B包:人民币1755.54万元
C包: 人民币819.83万元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A包、B包、C包采购内容。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Ø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Ø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Ø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Ø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Ø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4.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1月22日至02月0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30-17:30 (北京时间)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15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02月24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之前由专人递交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
定于2017年02月24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公开开标。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三、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026193
采购人地址: 郑州市农业路东段3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0371-6595 890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单位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银行账号:8898516010005452
财务电话:0371—6595 5702
采 购 人: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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