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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融合新闻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新闻节目融合制播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7-02-05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7-01-25

 

项目名称:北京电视台融合新闻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新闻节目融合制播系统项目
机构项目编号:XM-0000168303170123050
采购人:北京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5336383
采购品目:A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8354433
预算金额:3435(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1-25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2-09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603室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2-24 09:30:00
开标时间:2017-02-24 09:30:00
开标地点:软交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同时具有培训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合法渠道获得的产品,并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项目联系人:贾大伟、刘东伟、梁超
项目联系电话:010-68965582
其它补充事宜: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100元。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5 14:22:34

U02017012555319861538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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