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吕梁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其检察院附属楼机房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采购事项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吕梁市人民检察院附属楼机房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LZC20160148
三、项目预算:708552元人民币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
1.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系统信息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ISO;2000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下列资料: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
(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七)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八)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1.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系统信息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ISO:2000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上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来采购中心购买标书。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时间: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9日(节假日休息)
地点: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离石新汽车站往北200米)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17年2月14日9:00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2月14日9:00时
地点: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开标室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海周联系人电话:13353584897
十、联系人:任小梅高婷婷
电话:0358-84996780358-8499686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0一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