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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项目(2016XZ433号)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03.109万元
三、采购人: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招标内容:科技法庭系统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需求、采购清单及有关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庭审应用系统需要与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实现互联互通,此系统中的案件信息要从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软件中自动获取,同时产生的审判数据需要自动进入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软件,须提供现有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开发厂商出具的数据联调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采购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文件费按标(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3、公告期:自2017年 2 月 10 日--2017年 2 月 16 日止。
4、采购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xxggzy.cn/xxjyzx/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递交及开标有关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3 月 6 日8:30-9:00时整(拒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2 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十、监督部门: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16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373-3028801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0373-3696834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3-3769898
地址:新乡市科隆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
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017600240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与牧野路交叉口
2017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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