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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消防系统维保项目磋商公告

2017-02-11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汾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委托方消防系统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采购,现欢迎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保项目1项。

    二、项目编号:汾政J(2017)8号

    三、招标内容和范围:消防维保项目服务内容:

    1、行政中心大院(位于永和大街9号)维护面积40457.1㎡;

    主楼建筑面积27468.69㎡,附一建筑面积4549.88㎡,附二建筑面积2775.73㎡,东西楼建筑面积5662.8㎡。

    维护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

    2、东一环政务中心(位于东一环)维护面积15856.38㎡;

    维护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

    3、计生卫生服务中心(位于西河北路)维护面积4760㎡。

    维护范围:室内消火栓系统。

    对以上三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及保养。

    消防检测期满由中标人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支付维护款,固定人员(维保人员)响应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维保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

    四、预算金额:769524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1、经过合格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副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二级及二级以上);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2016年第四季度纳税凭证;

    4、2016年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社保金缴纳凭证;

    5、2015年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2016年第四季度公司员工工资明细表(被授权人必须在工资明细表中);

    7、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第一项到第七项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16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二部(三楼)(汾阳市海洪南街计量局宿舍院内)

    联系电话:0358-3337031

    八、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9点

    开标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150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汾政J(2017)8号.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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