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临江产业园排涝站工程
(计算机监控保护系统、视频监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公告(一)
招标编号:皖H5Z-17003/3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1. 对招标文件第25页评分标准的第4.1项、第5.5项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此两项证书均为保护装置生产厂家所有,且建议删除或规定为”具备相关证书厂家提供给代理商(系统集成商)投标”的质疑?
答:本次设备采购允许制造商和集成代理商参与投标,就无任何排他性和限制性。第4.1项“保护装置的技术性能响应要求及硬件选型”是针对投标人所投品牌专业领域实力予以赋分;第5.5项“自主研发或升级能力” 是针对投标人自主研发实力和后期预留升级空间实力予以赋分;充分体现了采购择优性,而非限制性排他条款,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注:本澄清答疑同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相关内容以本补充为准!
采购人:宿松临江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