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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2-15 来源:志正招标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2-146009-0009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580000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用途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采购
备注: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 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
3.投标供应商不得有外资背景(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作为企业股东)),投标文件中提供没有外资背景(含港澳台)的声明;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记录证明(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投标现场需提供告知函原件,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及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
3、 提供投标供应商不得有外资背景(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作为企业股东))的声明;
4、 提供具有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记录证明(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提供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对网页查询结果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2月16日起至2017年3月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9日14:30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 开标时间:2017年3月9日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2月16日 至 2017 年 2月2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6号
联系人:焦小姐
 
联系电话:020-66831511
传真:020-86827193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联系人:吴先生、古先生
 
联系电话:020-87554018 87554238
传真:020-87554028
 
邮编:51064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吴先生、古先生
 
联系电话:020-87554018 87554238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55425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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