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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衡山科学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厂房一期灯光设备智能管理系统及交通标识等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17-02-20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一、招标条件 衡阳市衡山科学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厂房一期已经衡发改备【2015】76号文备案同意建设,其中标准厂房一期灯光设备智能管理系统及交通标识等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衡阳市衡山科学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标准厂房一期灯光设备智能管理系统及交通标识等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实施地点:衡阳市衡山科学城区域内; 3、招标内容:标准厂房一期灯光设备及交通标识等采购及安装工程,概算投资约950万元,具体清单、图纸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控制价:开标前15天书面公布; 5、计划供货时间: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3、投标人须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提供其灯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一个品牌只能是一家公司参与投标;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以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开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查询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投标,查询不合格的单位拒绝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休息)。 请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资料: ①单位有效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出并打印注明本项目的介绍信方为有效,手填无效)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社保登记证(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最近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④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⑤投标人所投灯光设备制造商的ISO9001:2008质量管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GB/T28001-299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⑥灯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⑦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开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扫描件及影印件印鉴,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沐林美郡名爵大酒店22楼)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本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者恕不接受。(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图纸清单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包的投标保证金均为壹拾伍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转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转账单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账 号:43889999101000300404902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标准厂房一期灯光设备智能管理系统及交通标识等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评标办法 6.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行政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衡阳市衡山科学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写字楼22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200513977 邮 箱:9070345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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