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增建审判法庭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增建审判法庭装修工程已由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投【2014】4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增建审判法庭装修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邵阳市宝庆东路与宝建路交汇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
2.3 规 模:增建审判法庭工程总建筑面积为8917.8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8层,建筑高度44.0米;装修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68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
2.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羁押室、各类小房间卫生间装修、负一层和负二层的相关装修以及老审判大楼的合用前室和楼梯装修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中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和邵建发【2013】118号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 年3月 2日~2017 年3月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止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答疑 方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3月21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部)。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或投标人未按本公告6.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下载招标资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发布。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有意向的投标单位于2017 年 3月 2日~2017 年 3月6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前到邵阳市西湖路百春园万基银座12005号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技术标等相关资料(600元/套),逾期不予办理。
(2)、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在场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5天,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得弄虚作假,经考察发现作废标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邵阳市宝庆东路与宝建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张先生 1302438004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危女士 0739-5622717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