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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3-02 来源:福建福州政府采购市级县级招标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HR2017003(2017晋安财购计[1]号)
2、招标项目内容: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服务   档案整理  详见招标文件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18950243593  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 

3、预算资金:37.50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03-02至2017-03-08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联系人: 王明珠
7、联系电话: 17750807868 传真: 0591-88028777
   公司网址: Http://www.fjhongrui.com E-mail: E-mail:fjhongrui@sina.com
8、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信用证明: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10)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11)投标人应具有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档案数字化加工类)。(12)投标人须提供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13)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涉及到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条款格式及释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以上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9、投标截标时间: 2017-03-23 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7-03-23 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08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35001877607052505105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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