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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宣传教育中心媒资管理系统购置招标公告

2017-03-03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7-03-03

 

项目名称:媒资管理系统购置
机构项目编号:XM-0000021214170220013
采购人:北京市市政市容宣传教育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3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9262640
采购品目:A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女士13520114750
预算金额:42.5(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3-03 09:3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3-09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2)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被授权人社保中心出具的2016年10月-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3-23 09:30:00
开标时间:2017-03-23 09:3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会议室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1.1招标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经销商)必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的设备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520114750
其它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市政市容宣传教育中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至 2017年3月3日,每日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03-03 13:05:02

U02017030354269337289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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