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鄞州区下应街道动态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2019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1批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296.17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时间:2017年3月3日至 2017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6.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6.2.1、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于2016年3月13日下午16:30前缴纳标书费并将《投标报名函》传真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并电话确认,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联系电话:0574-88090063、 传真:0574-87425391)。
6.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 李娜 电话:0574- 88090098。
6.2.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6.3、售价:500元/套(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7年3月23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汇票或电汇形式缴纳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电话: 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3月24日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3月24日9:30时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湾底村
联系人:朱科
联系电话:0574-88381356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
联系人:吕勇 方芸 陈健 史维 方巧飞 印莹 蒋海佳
联系电话:0574-88090063 0574-87425383 传真:0574-87425391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和服务费可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