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室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多功能会议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提供合格产品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公告如下:
5、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6.1本项目不报名,招标采购文件免费在浙江政府采(www.zjzfcg.gov.cn/)或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hztb.net/)下载。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7100元。 交纳方式:汇票、转账或电汇三种方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交纳,拒收支票、现金和现金缴款单; 开户名称: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开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201000015293517。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截止时间:2017年3月23日09:00时,逾期不受理; 8.2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5楼); 8.3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为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原件1份(详见招标文件); 8.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地点: 9.1开标时间:2017年3月23日09:00时; 9.2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5楼)。 10、评标方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分值30分,技术商务等分值70分。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次高的,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技术商务(按权值由高到低排序)各项得分由高向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其他各项得分均相同的,按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投标人优先顺序排列。 11、质疑和投诉联系人: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单位:张先生 电话:0570—6195699 采购代理机构:楼女士 电话:0570—6016598 采 购 办:程先生 电话:0570—6013637 监 管 办:汪先生 电话:0570—6015908 12、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料: 采购单位:开化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0—6195699 采购代理机构: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0-6010600 E-mail:khxztbzx@163.com 传真:0570-6016598 本次采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开化县人民检察院
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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