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核心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第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核心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东发改投资[2016]5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东市核心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第三次);
2.2 建设地点:海东市核心区;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海东市平安新城区和乐都新城区范围内建设智能交通系统,主要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治安/监控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公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交通诱导系统、通信网络等。
2.4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过程造价管理、工程结算审查工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财务要求:提供2013年-2015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5拟投入本次项目的造价工程师和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社保证明。
3.6外省企业需提供进青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记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产品质量检验所6楼持下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本项提供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6日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 人:蔡 工
联系电话: 0972-8616754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产品质量检验所6楼
邮编:810001
联系人:杨工 郭 工
电话:0971-8465408 13709733911
8、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发布。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