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107国道道路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7-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当前位置: 首页>采购信息>地方标讯>招标公告
107国道道路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107国道亮化路灯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县城管局
行政区域 邢台县 公告时间 2017年03月13日 09: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13日 08:38  至  2017年03月17日 08:38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窗口
开标时间 2017年04月05日 09:30
开标地点 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 ¥286.729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振杰
项目联系电话 0319-8206610
采购单位 县城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邢台市人民大街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9-3227068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9-8206610


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107国道亮化路灯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33330030003
项目联系人:李振杰
项目联系电话:0319-8206610
采购人:县城管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人民大街9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227068
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8206610
预算金额:286.729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4月0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3-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3-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投标人;   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须整理成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