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实-竞争性谈判-2017-SH149思明区人民法院弱电设备及信息化维保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厦门务实-竞争性谈判-2017-SH149思明区人民法院弱电设备及信息化维保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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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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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SH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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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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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林工:530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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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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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邮 编: 361004 网 址: www.xmws.com 电话/传真: 0592-5822910/5822911 |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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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人民法院弱电设备及信息化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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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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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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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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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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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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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人民法院弱电设备及信息化维保服务
(预算44万元),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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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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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均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
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小企业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税务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若谈判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一照一码”、“营改增”等政策调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动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4)证明材料的,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谈判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有效复印件,谈判代表在谈判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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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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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购买时间: 即日起(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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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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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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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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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1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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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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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时间:2017-3-17下午
地点: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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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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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电 话:0592-5822906 传 真:0592-5822911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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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前台
1、采购文件及其配套资料费用的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3600120420000252
2、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3、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592-5822100、0592-582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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