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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智能庭审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7-03-23 来源:河南招标信息网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郑州中院智能庭审系统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预算及相关内容

1、采购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中院智能庭审系统项目

3、采购预算:600万元

二、拟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智能语音庭审系统设备配置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参数要求

(一)软件设备

1

语音识别核心能力平台

1

1) 语音识别核心软件:采用64bit企业级Redhat操作系统;利用讯飞自主创新的深度全序列卷积神经网络声学模型框架将法院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所说的多条不同语音流实时识别为对应的文字内容,并且能够正确的返回到开庭的庭审设备上,供书记员进行校对和修改。

2) 内网部署:系统要求在本地法院内网中进行所有软硬件设备的安装部署,全部数据都要求保存在本地服务器上,与外网无任何数据交互。

3) 语音识别效果:针对法院庭审业务场景专门定制的法言法语模型,实现针对通用案件语音识别字准确率达到95% 以上。

4) 个案信息识别:支持案件个性化信息的导入,例如案件中涉及到的人名、地名、公司名、专有名词等,庭前系统能够导入相关案件资料,提高庭审识别率。

5) 智能纠正学习:针对语音识别第一次识别错误的结果,能够根据陈述人后面说话的识别结果对第一次的错误结果进行纠正,从而表明系统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

6) 并发处理能力:在单台标配服务器硬件下,系统能够并发处15个法庭同时开庭使用语音识别能力的请求。

7) 智能语音系统在智慧法院建设中的其他辅助类软件开发

8)后续软件服务

2

智能庭审客户端软件

4

1) 智能庭审客户端:采用32/64bit企业级Windows操作系统;可导入标准化庭审模板、多角色语音区分识别转文字、庭审笔录智能修正、笔录智能模糊替换、庭审信息自动播报、智能消息提醒、笔录导出/打印等功能。

2) 内网部署:系统要求在本地法院内网中进行所有软硬件设备的安装部署,全部数据都要求保存在本地,与外网无任何数据交互。

3) 设备高度:系统对现有单个科技法庭改造所需的专用设备可放置在现有科技法庭机柜中,高度不得超过2U

4) 集中采音方式:系统对庭审各方通过麦克风设备输入的语音要求采用集中式的采音设备。

5) 信号输出方式:要求系统设备采音后的信号输出方式(如混音输出、分路输出)与现有科技法庭庭审主机语音输入方式一致,能够同步到科技法庭录音录像当中。

6) 轻便化部署:系统前端语音识别处理设备需支持轻便化部署,通过在单个科技法庭中添加单一设备即可支持8路的语音信号输入。

7) 说话人麦克风控制:系统要求支持书记员能够在庭审过程中远程对各方说话人的麦克风设备进行操作,实现关闭或开启语音识别功能。并且,所有操作都仅限在书记员电脑上完成。

8) 角色自动区分:系统要求能够自动区分出庭审各方说话人的角色,要求准确率在95%以上,并且要求对角色称谓能够进行人工标注修改。

9) 庭审笔录模板:系统可导入不同类型的笔录模版。

10)      标记打点:在转写有误位置点击标记打点,休庭后可回听打点处音频。

11) 定位图标:点击定位图标可快速定位当前转写位置。

12) 个案识别:庭前导入案件资料,机器自动学习,可提高识别率。

13) 个性化词语添加:针对人名,地名等个性化词语,添加到词库中可提高识别率。

14) 语音采集设备:支持并联最高可配置24个麦。

15)              辅助修改操作:针对语音识别错误的结果修改要求支持人工快速修正,为书记员提供增删改、复制粘贴、撤销等通用文档编辑功能。批量修改操作:系统支持模糊查找和批量修改,能够让书记员通过输入正确结果匹配搜索出近似音结果,无需手动定位即可实现批量修改。

(二)硬件设备

1

语音识别音频采集设备

4

1)模拟的卡侬型平衡输入口≥8个,每个均带独立的话筒放大器48V供电和增益旋钮;

2)模拟的卡侬型平衡输出口≥8个,每个均带独立的+4/-10dB切换开关;

3)卡侬口的平衡型主输出口≥1对,带音量旋钮;

4)光缆型的ADAT数字输入口≥8个声道;

5)XRL型的AES/EBU数字输入≥2个声道;

6)XRL型的AES/EBU数字输出≥2个声道;

7)每个输入口和输出口均有的LED电平表≥10段;

8)连接计算机的火线插口≥1个;

9)串接扩展箱用的火线插口≥1个;

10)支持24-bit/96KHz数字音频格式;

11)可以实时转换声音信号的采样频率;

12)支持强大的数字混音、跳线和监听能力;

13)音频重放时最大不失真输出功率与静态时系统噪声输出功率之比的动态范围≥109dB

2

语音识别服务器

20

1)国产品牌设备,非OEM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  CPU16核(物理核数),支持超线程,处理器采用64位,支持AVXSSESSE2SSE3SSE4等指令集。

3)  硬盘:支持热插拔SAS/SATA/SSD硬盘,2T*3 SAS 7.2K

4)  raid卡:RAID控制器(支持RAID 0/1/5/1+0 1G缓存)

5)  内存:128GDDR4

6)  网卡:支持板载,灵活配置,配4个千兆网络适配器

7)  风扇:冗余风扇模块;电源:500W+冗余电源

8)  满配冗余热插拔电源,并提供配套的电源连接线

9)  满配冗余风扇,支持单风扇失效,风扇支持热插拔

操作系统:64 REDHAT enterprise6.5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科大讯飞作为唯一的产品及技术供应商全程参与了20167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关于安排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点开展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要求苏州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目标,组织开展关于智能庭审及办公语音同步转换文字系统的试点工作。科大讯飞利用国际领先的语音识别、语音合成及人工智能技术成功的完成了该试点项目的应用研究,取得了重大成果,对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探索出“人工智能+庭审”的庭审应用新模式,部分成果已在全国信息化先进省市进行了推广,1210日,科大讯飞智能语音庭审系统通过以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巡视员王德进为首的几位专家组成的专家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获得专家一致肯定,同时最高法领导也批示应大力推广智慧审判“苏州模式”,下一步将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

2.目前科大讯飞已在河南高院、郑州中院、洛阳中院、郑州二七区法院、郑州航空港区法院、郑州郑东新区法院、郑州登封市法院、许昌市建安区法院等法院进行了智能庭审系统试点工作,科大讯飞智能庭审系统可以与河南法院现有的科技法庭无缝对接,无需对法庭的环境进行改造;书记员和法官一致反馈认为科大讯飞智能庭审系统可以很好的解决当前的“案多人少”问题,系统得到了各级法院一致的好评。

3.为推动信息技术在司法审判领域的研究和应用,加快建设“智慧法院”,20172月,科大讯飞受最高法委托,依托科大讯飞的技术优势,在人民法院领域的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技术方向开展战略合作。

4.本项目将大量运用语音识别、语音合成、及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要求建设单位需具有国家级平台及强大的研发实力,以保证项目技术和效果的持续领先性;语音识别基础准确率要超过90%;语音合成播报自然度MOS要达到4.0分以上;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分析技术需具备国际领先水平,并承担国家级人工智能项目。科大讯飞是唯一具备本项目所需关键技术要求的公司。

5.并且科大讯飞庭审及办公智能语音系统是目前唯一经过最高法院验收和鉴定的庭审智能语音系统。

鉴于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设备符合郑州中院智能庭审系统项目的特殊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666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见附件

六、公示期限从2017322日起至2017328日止。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市财政局。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向东200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520411

招标代理: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80811

联 系 人:陈先生、肖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37988   

郑州市财政局   

    址:郑州市兴华南街39

联系电话:0371-6718015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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